资料图:银行点钞员在工作。艾庆龙 摄
事实上,2023年初的这波“提前还贷潮”并非新事,从2022年起热度便逐渐走高。
“2022年之前没有过这么多人提前还贷,2021年下半年银行的贷款额度甚至还不够用呢。”一位商业银行贷款部门人士对记者说,这两年“房住不炒”的属性愈发明显,房子增值慢了、少了,提前还贷成为了一种减少利息的理财办法。
据其介绍,特别是在2022年之前的高利率时期申请了房贷,现在手头不紧张,短期内或可见的中长期没有大额资金需求的客户,基本都在操作提前还贷。
近期房贷利率的调整也是重要触发因素。自年初首套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来,截至1月31日,贝壳研究院监测的103个城市中,首套利率低于4.1%的城市共30个,部分城市房贷利率已迈入“3时代”。
“一方面由于此前贷款的利息较高,购房者希望通过提前还贷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则是2022年投资理财收益波动较大且远不及预期,房贷和投资理财之间收益倒挂,让一些购房者产生了提前还贷的愿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
提前还贷,利弊几何?
提前还贷热度不减,但这一行为是否划算也一直受到争议。
95后女生小夏在2021年底贷款买了自己的房子。“我选择了高首付,所以只贷了40多万元。不过当时还在放贷难的时候,银行有额度就赶紧申请了,利率加点80个基点达到5.45%,属于比较高的。”
正是因为支付了比较高的首付,小夏目前手里并没有多余的资金可以提前还贷。“最近都说提前还贷很实惠,我爸妈就想再省一省、借点钱把房贷提前还上。但我很不喜欢手里没钱、没有抵御风险能力的感觉,所以目前还没有决定。”
虽说“无贷一身轻”可以说是大多数买房人的终极梦想,但正如小夏所顾虑的,业内人士同样提醒,面对扎堆提前还贷的热潮,还是要结合自身情况选择。
“对个人来说,判断是否需要提前偿还个人贷款,最直接的方式是看投资收益是否可以覆盖贷款利息。如果投资收益率高于贷款利率,则考虑将资金更多用于投资;反之则可以考虑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当然,还需要为日常生活支出与未来养老、医疗等留足资金。”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中原地产也指出,不适合提前还款的情况包括房贷利率低、等额本息还款已到还款中期、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3等。
但对于银行来说,大量的提前还贷则会造成不小的业务压力。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个人按揭贷款是银行核心优质资产,大量提前还房贷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营收和利润,因此不少银行选择提高还款门槛。
“但银行也应该理解客户的金融需求,主动改善服务,而不是对提前还款设置障碍。毕竟相对于短时利润,长期的信用更有价值。如果购房者提前还贷存在违规恶意阻拦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银保监会进行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蓬博说。
矛盾如何解决?
但相对于买房人和银行的“纠葛”,不少分析指出,“提前还贷潮”最终的矛盾还是在存量房贷客户还款压力上。
“只要房贷利率高于理财利率,且居民预期房价下跌,提前还贷的动机就一直会存在。”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当前存量房贷的压力仍然较大,希望能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既能降低月供压力,还能释放内需和消费。
董希淼也提出,当前部分存量房贷与新增房贷之间的利差过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出台相关举措,引导银行适度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进一步降低住房消费者的负担,有效解决居民扎堆提前还款及违规“转贷”等问题。
“考虑到2023年宏观经济企稳回升和房地产市场回暖,下一阶段提前还贷热潮或将趋于平缓。当然,稳定居民信心和预期、减缓提前还贷还有更重要和深远的意义。”董希淼认为,可加快引导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降,继续降低新增和存量住房贷款利率。(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乐发彩票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