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座谈会在京召开******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座谈会11日在北京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立足国情实际,大大丰富妇女权益保障内容,有力回应社会关心和关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和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推动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使广大妇女享有更多人生出彩机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地落实,更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2月6日零时起,珠港口岸不再实施出入境预约机制******
中新网2月3日 据“珠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3日,珠海市陆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布通告,进一步调整珠港口岸通关措施。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调整珠港口岸
通关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正常往来有关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调整珠港口岸通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珠港口岸不再实施出入境预约机制。
二、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自珠海前往香港人员,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境。自香港进入珠海人员,如7天内无境外(不含港澳)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如7天内有境外(不含港澳)旅居史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特此通告。
珠海市陆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3年2月3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