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临潼:“兔子哥”的致富经******
光明日报记者 张哲浩 李洁 光明日报通讯员 王三合
2月1日清晨,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浩民养殖场上班的何寨街道村民陆续走进厂区,经过一系列消杀防护,在兔舍中开启了一天的忙碌工作。
“这几天正是种兔产完兔仔需要精心照顾的关键阶段,大家伙儿都忙着伺候兔子‘月子’呢!”浩民养殖场负责人付红伟介绍,养殖场除了常见的伊拉、伊高乐、大耳白等肉兔类品种,还有荷兰侏儒兔、迷你垂耳兔、熊猫兔、花巨兔等宠物兔品种。
“每只种兔平均每45天就可以产下10只左右的幼兔,幼兔出生65天至70天后能长到4斤半至5斤半,就可以出栏了。”讲起这些日日挂心的兔子时,付红伟有说不完的话。
“以前,肉兔都是散养的,集中养殖能更好地控制成本,增加收益。”自幼就喜欢饲养动物的付红伟,瞅准了兔子繁殖能力强、养殖周期短、产业见效快、市场好的特点,也希望用自己的爱好实现更多的价值。
2019年10月,付红伟投入500多万元建设现代化、规模化养殖场,成了村民眼中的“兔子哥”。
“目前,养殖场占地75亩,有兔舍13栋、种兔6000只,年出栏量达40万只,按照现在每斤11元的市场价,收益可观。”付红伟说,现代化养殖场建成后,已发展为集肉兔养殖与销售、种兔生产与经营、饲料生产与销售,及技术服务提供为一体的综合性农牧企业,产值在500万元左右,常年固定用工20多人,带动周边地区群众务工致富。
在兔舍,身着工作服的饲养员周小香正干得起劲。“以前就靠种地和打零工,收入不稳定。自从这个基地建起来后,我就来这里工作,每天工作时间外还能照顾孩子,每个月还有3000多元的固定收入。”周小香满意地说,村民们不仅可以在家门口的养殖场就业,还可以领取兔苗代养,在养兔产业的带动下,很多村民都过上了好日子。
如今,在“兔子哥”付红伟的带动下,小小的兔子养殖产业逐渐成为当地主打产业。据了解,2022年,养殖场每月兔子的销售量大约有15000只,全年帮助村民代销肉兔约10000只,还远销至四川、重庆、广东等地。
规模化养殖不仅降低了养殖成本,更让付红伟尝到了科学养殖带来的甜头。走进养殖场内,环境控制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生物肥发酵池无不让人耳目一新。
“兔粪含有丰富的氮、磷、钾,以及多种微量元素和维生素,是用作有机肥料的优质选择。但过去兔粪处理一直是肉兔养殖的一个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付红伟成立了西安三民农业循环发展有限公司,建起50亩的蔬菜大棚基地,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产业链综合项目,将兔粪集中收集,进行无害化加工处理,为蔬菜等种植业发展提供有机肥料。
“芥蓝苗每斤8元、冰草每斤6.5元……现在养殖场不仅肉兔供不应求,蔬菜基地也因为施用兔粪有机肥,生产的优质蔬菜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付红伟介绍,养殖场每天产生的兔粪“原材料”除了供蔬菜基地发酵使用,多余的还由有机肥厂上门收购,每天额外增加了1000多元的收入。兔粪变废为宝,实现了兔粪的资源化和减量化,也作为天然有机肥为蔬菜种植提供了质量保障。
“我们的农业目标就是探索走出一种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拉长产业链条,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谈及未来,付红伟还有很多宏伟梦想,今年8月将完成养殖场二期建设,并尝试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发展“畜牧+旅游”新业态,将兔子养殖拓展至旅游、研学,让乡村振兴“畜”势勃发、“兔”飞猛进。(光明日报)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